EMS常見問題
Q1:顧客上網查詢國際快捷郵件或包裹,得知該郵件目前在國外海關,但遺失商業發票或未附應如何處
置?
A:
- 依寄達郵政之作業情形而稍有不同,有些國家會通知收件人會同點收內件並補單代替發票,而以此為課稅之規範;有些國家會通知寄件人補單,如已查得或通知發票遺失,可請寄件人儘快與收件人聯絡,並將發票郵寄給收件人至該國之海關或通知辦理之單位洽辦。
- 寄件人亦可填寫查詢單(各項目一定要清楚、端正,郵件號碼一定要對,並註明補商業發票)連同五聯單(最好附上)及商業發票(自製格式或向窗口索取)傳真至航郵中心,航郵中心會將資料代傳給寄達國,請顧客安心等候,因為不論時效性或處理結果均應視寄達國之實際處理規定。
Q2:寄EMS至美國,漏填郵遞區號該如何處理,是否會影響時效?
A:
- 有些國家確實會以漏填郵遞區號為由而延後投遞或無法投遞,須看對方國家規定,可請收件人詢問當地郵政。
-
- 因目前已無更改姓名地址之作業,故無法為您作進一步之服務,婉
- 請見諒。
Q3 :寄往國外之EMS郵件,收件人收貨件有短少應如何辦理?
A:
- 應先向顧客詢問是否有附商業發票,如有商業發票則上面會標示件數,請收件人逕向寄達國之投遞單位提出異議聲明。
- 向顧客婉釋,因為交寄郵件時,並不會對內容物檢查,僅以重量標示於上,但各先進國家之郵政為維護自身之名譽,也都有層層管制,如有發生,應先請收件人向當地郵政提出異議聲明,否則縱由航郵中心發出查詢單,對方郵政亦僅會回覆確實已投遞並已由收件人簽收。
- 如寄達郵政不受理或告知郵件並無短少,本國無權干預。
- 如顧客堅持查明短少原因,除依上述告知顧客外,並請顧客以空白紙張書寫「異議聲明書」(上面應寫清楚異議之事項)、查詢單、五聯單(最好附上)逕傳航郵中心或至原交寄局辦理。
- 如由本單位開立會辦單,則請顧客傳真異議聲明書、五聯單並由專員代填查詢單(一定要詢問清楚各項目後與五聯單核對,五聯單經傳真後通常都有點模糊)後轉二線專員當附件。
- 請顧客安心等候,因為不論時效性或處理結果均應視寄達國之實際處理規定,如有結果,相關單位會電話聯絡,亦須等查詢結果後才知是否有補償,如有補償,亦將會通知辦理。
- 如係屬出口國際包裹,或出口各類掛號郵件之毀損應答流程同上。
Q4 :顧客抱怨查詢國際快捷郵件仍未有結果?
A:
- 如顧客已說明已向交寄局填單查詢,已逾多時仍未有結果,除線上為其查詢郵件狀態外,並予婉釋因為要等候寄達國回傳結果,時間較無法掌握,但交寄郵局會主動再發單催查,直至查詢有結果或妥善處置。
如顧客仍不滿意,則代填查詢單並開立會辦單處理之。(會辦至營管科,並應註明查詢郵局及日期)。
- 為避免顧客再三抱怨及造成航郵中心現有人力負荷過重,如於網路查詢EMS郵件無結果時,該郵件如已逾投遞時效且其亦尚未填單查詢,應請顧客儘速填單並自行傳真查詢或由本中心代填查詢單開立會辦單處理之,並同時告知: 「只要您有填單查詢,將有專責人員向外國郵政查詢(傳真或e-mail),但因為要等候寄達國回傳結果,時間較無法掌握,查詢如有結果會有人與您聯絡,請稍作等候」。
- 航郵中心並無特殊管道可向國外電話查詢,如遇顧客稱填單查詢已逾2天尚無回覆結果,請專員耐心傾聽並向其婉釋,如仍無法接受,再由本中心代填查詢單開立會辦單處理。
Q5 :是否有一般國際快遞公司上門代收郵局國際快捷郵件?
A:
- 國際快捷確實有國際快遞公司代收件,例:華美(OCS)航運公司代收郵局EMS服務。
- 由其他代收件公司收攬之國際快捷郵件,當該公司將郵件交由郵局交寄起,郵局所作的服務與窗口收寄者一樣。如遇顧客詢問相關郵件,作業同窗口收寄之郵件一樣,僅能就網站上之資料告知收寄時間及投遞狀況或開立會辦單查詢,如抱怨交寄時間延誤或無法提供郵件號碼或該號碼查無資料,婉請洽收件單位之服務專員。
- 該代收件公司是否會將所有郵件向郵局交寄或該公司是否有延誤交寄時效,應由顧客自行向該航運公司洽詢,因為所有代收件公司均有自己的營運方針。
- 同理,如遇顧客要求查證其他代收件公司是否有收攬EMS,逕依上述答覆。
Q6 :請問郵局是否有提供交寄國際快捷用的封套或紙箱?可否免費索取?
A:「國際快捷郵件專用封套」有3種規格如下,可「免費」提供客戶使用。
- 大型:41CM X 29.5 CM
- 中型:35CM X 26 CM
- 小型:30CM X 21 CM
「國際快捷郵件專用紙箱」有3種規格如下,僅「免費」提供「簽約戶」使用。
- 3號紙箱:42 X 37 X32 CM
- 5號紙箱:36 X 31 X26 CM
- 7號紙箱:30 X 25X 20 CM
※如有一般客戶堅持郵局曾免費提供EMS紙箱,因各責任局實務上做法不同,請專員婉請客戶洽該郵局。
Q7:請問星期六、日交寄的國際快捷郵件,何時驗關?
A :例假日海關人員休假,不辦驗關手續;星期六、日交寄的國際快捷郵件,須等到海關人員上班時間方能辦理。
Q8:交寄液體郵件?
A:建議最好不要交寄;
因運送過程中,會因氣壓或碰撞問題而破損溢出,致污損其他郵件,寄件人還可能負賠償責任。若一定需要交寄,內容物須為非易燃物,務必包裝完妥,最好是密封處理(航郵中心不會檢查);但如航警單位發現郵件為液體者,會拆箱檢查,安全無虞方可上飛機。
Q9:窗口,可否交寄國際快捷郵件?
A:窗口營業時間外,各局快捷股值班時間亦可收寄國際快捷郵件,且中午不休息。
Q10:交寄藥品?
A:不建議交寄;
若真要交寄,請附上「英文」醫生處方簽;是否通關仍須視對方海關規定;「藥品類」常會被留置寄達國海關,致於整件留置或只扣留有問題物件,則各國不盡相同。(97.09.15詢航郵中心陳素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