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部機票款補助:
因本展國家為邦交國,且地理位置特殊,外交部專案同意補助參展廠商機票,唯申請廠商之公司資本額須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前項機票款補助,每一業者以一名為限,依實際支出金額計算,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萬元。申請機票款補助之業者,須於展覽結束二週內檢附下列文件,經外交部審核後核發機票款補助,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補助:
(一)展覽報告:包括行程表、經過、照片、心得及建議。
(二)我國護照個人資料頁及入出境邦交國戳記頁影本。
(三)非事業負責人須出具負責人之授權書。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影本。
(五)機票票根正本及購票證明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證明。
二、組團說明:
(一)活動簡介:
名稱:「2016年臺露夥伴商展(聖露西亞)」( Taiwan-St. Lucia Partnership Trade Exhibition 2016)
日期:2016年11月25日至27日
地點:聖露西亞Gros Islet市Johnsons Warehouse
簡介:為協助我國廠商拓展加勒比海市場,外交部委託本會籌組「2016年臺露夥伴商展」 赴加勒比海友邦國家聖露西亞拓銷。聖露西亞位於東加勒比海小安地列斯群島中向風群島中部。2014年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約11,100美元,物質相對缺乏,物價高昂,對臺灣產品普遍印象極佳,商機可期。
(二)適合參加之產業: 電腦及週邊零組件、通訊產品、食品、食品加工機械、家電產品(風扇、電視、冰箱等)、五金產品(插頭、鎖、螺絲等)、塑膠包裝及製品、紡織成衣、珠寶飾品、汽機車零配件、水上運動、釣具、醫療保健產品、環保節能(LED)產品、太陽能產品及其他綜合性產品等。※(杜絕山寨品)
三、參加廠商資格:
(一)登陸合格知我國廠商(以政府單位及本會資料為準)。
(二)無貿易糾紛或參展及其他不良紀錄者(以政府單位及本會資料為準)。
四、報名手續:
(一)參展廠商報名:請備齊下列書表:1.報名表一份(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鑑)2.參展產品電子
檔(為印製團員名錄,請提供解析度300dpi、10X10公分、以jpg規格存檔之圖片電子 檔)
(二)報名地點:外貿協會(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5樓行銷專案處海外展覽組)
展務聯絡人:林淵培先生,電話:(02)27255200轉1326分機 E-mail:showc@taitra.org.tw
本展承辦人:詹麗華,電話:(02)27255200轉1315分機 E-mail:phyllis@taitra.org.tw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額滿提前截止)。
(四)繳費:
請於報名時繳交下列費用:參加保證金每攤位新臺幣2萬元整。
※ 上述費用請以即期支票繳交,受款人請填「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並請劃線及加註「禁 止背書轉讓」字樣(110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6樓外貿協會行政處出納組收);亦可將費用電匯至
「合作金庫世貿分行」帳號:5056-765-767605,請於電匯單備註欄註明活動名稱或繳款通知單號。